12月29日,我区举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启动仪式。区领导郭艳丽主持仪式,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区公安分局局长贾洪亮,区禁放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主管负责人,区公安各分局局长(派出所长)、禁燃领导组四个分组及区安委会9个督导组相关负责人参加启动仪式。
为全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的城市生活环境,市政府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商丘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为:以环城高速为界,环城高速以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区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进行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仪式上,贾洪亮宣布了我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正式启动。区运管局、教体局、双八镇、白云街道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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