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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政府关于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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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政府关于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的报告
时间:2018-11-22 11:59:31 访问量:1576
(D20181117039)
商丘市人民市政府:
2018年11月17日,接到河南省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交办举报件交办单(第10批商丘 D20181117039)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梁园区刘口乡等有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市梁园区刘口乡八米路口两侧各有一砂石料厂,扬尘和噪音扰民。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此件与第10批编号D20181117031内容相同,属重复举报。经现场核查,梁园区刘口乡105国道八米路口东侧为张佰军料场,西侧为付金亮料场。噪声来源为付金亮沙石料场制作筛料机围挡产生。
三、处理整改情况
1.责成刘口乡依法取缔;
2.刘口乡已对该料场内砂石料进行清理,并对场地进行全面覆盖;
3.对生产设备全部进行拆除,现已取缔完毕。
四、责任追责情况
无。
特此报告。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1日
梁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商丘市锦绣路66号(梁园新区行政中心) 联系电话:0370—2276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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