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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政府 关于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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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政府 关于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的报告
时间:2018-11-26 09:21:28 访问量:1417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政府
关于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的报告
(D20181120002)
商丘市人民市政府:
2018年11月20日,接到河南省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交办举报件交办单(第13批商丘 D20181120002)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区城管局、平原街道等有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市梁园区委附近祥和路及新兴路,清扫不及时,道路垃圾多,影响环境。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经现场核查,该路段存在道路两侧有垃圾现象。
三、处理整改情况
1.责成区城管局、平原街道对群众反映问题立行立改,组织人员对该路段两侧垃圾进行清理;
2.加强祥和路、新兴路日常清扫保洁力度和对人行道、花坛头等冲洗,并常态化保持;
3.增加夜间保洁工人,延长保洁时间,及时收集生活垃圾;
4.优化洗扫车作业频次,提高作业效率。
四、责任追责情况
无。
特此报告。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3日
梁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商丘市锦绣路66号(梁园新区行政中心) 联系电话:0370—2276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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