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的意见》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正式印发实施,现就《意见》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地下水是重要的供水水源和生态环境要素,在保障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区水系多为季节性河流,年际变化较大,时空分布不均,多年平均降水量 728.7毫米,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14017万立方米,人均年水资源量200立方米,不足全国的1/8、河南省的2/3,远远低于国际上公认的人均1000立方米的下限,属于严重缺水地区。同时,我区没有大江大河过境,现实可利用的地表水水资源量少,多年平均地下水利用量占总用水量的60%以上。由于长期取用深层地下水,导致深层地下水水位下降,区水利局按照市、区政府工作部署,认真学习了《地下水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8号)、《河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2〕5号)文件精神,参照《商丘市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的意见》,经过实地调研,征求相关区直部门的意见建议,起草了《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由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措施、保障措施等4部分组成。主要包括以下重点内容: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坚持“四水四定”,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突出重点、综合施策,从根本上解决地下水超采问题,为梁园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的水安全支撑。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区力争压减地下水超采量0.0194亿立方米,引黄工程、引江济淮工程供水区城地下水超采量全部压减,其他区域城镇地下水超采量压减90%以上,全区地下水水位降幅总体趋缓。到2035年,压减地下水超采量0.1亿立方米,除分散居住的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和部分特殊行业用水外,其他地下水超采量全部压减,全区地下水实现采补平衡、水位止跌回升。
(三)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地下水监管。制定梁园区行政区域的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健全地下水的水位、水量、水质监测系统,加强地下水监测管理。
二是推进地下水水源置换。按照非常规水、外调水、地表水、浅层地下水的次序,优化水资源配置,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良性循环及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三是强化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加快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做好用水定额管理,切实发挥用水定额在规划编制、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节水改造等方面的约束调节作用。
(四)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执法力度、加大资金投入、严格督导考核、加强宣传教育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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