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OrganizationCode}-2021-0000028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1-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政府关于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16号建议的答复
史景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农村废旧闲置坑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已将其纳入乡村振兴考核的重要指标,通过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等方式,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积极整治农村坑塘污染问题。
一、开展坑塘集中整治
2019年,我区开展了农村坑塘、沟渠集中整治,对全区所有坑塘全面排查,建立台账,登记造册,并根据位置、功能、水源条件等因素,分类制订生态治理方案,采取打捞水面漂浮物、杀菌消毒、生物净化、抽干晾坑等方式进行分类治理。同时,悬挂防溺水安全警示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对存水量较多的,清理后一律安装围栏,杜绝安全隐患和偷倒垃圾行为发生。目前,全区共治理坑塘857个,治理率100%。
二、建立坑塘管护机制
坚持实行“坑塘长制”,无论坑塘大小,均明确1名村干部负责,并制作坑塘管护标牌,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竖立在坑塘显要位置。同时,监督指导周边村民日常垃圾倒放行为,确保坑塘长期干净、卫生、整洁。目前,全区共设立坑塘长863名,包塘干部746名。
三、加强坑塘综合利用
抢抓乡村振兴机遇,强力推进坑塘整治工作,坚持把坑塘治理与提高生产生活条件相结合,积极引导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捐助、认租等形式出资,优先对受益人群多、面积广、有规模、有形象的坑塘进行改造,逐步扩大坑塘整治工作覆盖面,为群众打造生态宜居的生活家园。
感谢您对梁园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的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区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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