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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yqrmzf-0000066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6-1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结果

商丘市梁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决定书(商梁市监罚字〔2023〕75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15 浏览次数: 【字体:

被处罚人

**

身份证号

412322************

案件名称

商丘市梁园区福雅饰品店未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销售“软性亲水接触镜”

处罚事由

根据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商梁检行公建〔2023〕3号)文件,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团结西路的馨艾米百货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店《营业执照》名称为:商丘市梁园区福雅饰品店,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软性亲水接触镜”俗称“美瞳”,未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处罚决定书文号

商梁市监处罚〔2023〕75号

处罚决定书时间

2023年4月10日

处罚结果

没收违法所得二十元六角;罚款五万元

处罚依据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结合《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通则》第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和《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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