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OrganizationCode}-2022-0000000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9-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商丘市梁园区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区直各部门:
《商丘市梁园区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时限要求 | ||
一、聚焦重点领域深化政务公开 | (一)做好市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公开。 | 1 | 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1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商政办〔2021〕17号)、《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我区重点工作进行立项分解的通知》(商梁政办〔2021〕42号)、《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1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商梁政办〔2021〕9号)要求,切实抓好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工作报告贯彻落实,定期向社会公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 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 12月20日前 |
(二)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 | 2 | 区级政府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建立专题专栏充分展示“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区直各部门要对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相关规划做好信息的归集、报送工作。 | 区政府办公室、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 12月20日前 | |
3 | 做好规划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工作,在区政府网站归集整理集中发布全区各类规划,全面展示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全区规划体系,更好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工作。 | 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 12月20日前 | ||
(三)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 4 | 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按照国家要求,主动公开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根据其调整情况做好更新发布。 | 区发改委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 12月20日前 | |
5 | 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开设专题,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 | 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等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 12月20日前 | ||
一、聚焦重点领域深化政务公开 | (三)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 6 | 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开设专题专栏,一视同仁公正监管,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 12月20日前 |
(四)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 7 | 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 | 区财政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 12月20日前 | |
8 | 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 | 区财政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 12月20日前 | ||
9 | 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县、乡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要结合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 | 区财政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 12月20日前 | ||
(五)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 10 | 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既要有效提示风险,也要做到科学精准,避免不当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 区卫健委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 持续推进 | |
11 | 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加强统筹协调,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疫情防控栏目和区政府门户网站疫情防控专题专栏的信息报送更新工作。 | 区卫健委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 持续推进 | ||
一、聚焦重点领域深化政务公开 | (五)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 12 | 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健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 | 区卫健委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 12月20日前 |
二、聚焦政策发布解读回应深化政务公开 | (一)持续提高重大政策发布解读质量。 | 13 |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建设现代农业体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民生领域、重点建设项目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报送、发布相关信息,开展深入解读,有效引导预期,为实现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营造良好氛围。 | 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 持续推进 |
(二)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 | 14 | 切实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加强内部协调,畅通本机关政策咨询渠道。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府网站,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各部门要协同联动,对接共享,加快形成全区政策问答平台体系,增强政策解读效果。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 | 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 持续推进 | |
(三)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 15 | 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通过网上调查、在线投票等方式,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 | 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 持续推进 | |
16 | 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 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 持续推进 | ||
三、聚焦强基础抓基层深化 政务公开 | (一)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 17 | 用好行政法规集中统一公开成果,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http://xzfg.moj.gov.cn/search2.html)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区政府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 | 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12月20日前 |
18 | 全面做好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文件和文件目录,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 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11月20日前 | ||
(二)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 19 | 全面推行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实现政府网站运行情况统一监管、实时提醒,加强网站智能检索、智能问答等功能。在2021年11月底前对接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完成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并且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 | 11月20日前 | |
20 | 不断完善区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构建网上政府的数据底座,推动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融合发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确保各级各类政府网站数据集中汇聚在集约化平台统一的信息资源库,实现共享共用。 | 区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 12月20日前 | ||
21 | 对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未按要求完成的,依据有关规定督促整改、通报批评。做好市、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数据联通工作。 |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 | 11月20日前 | ||
22 | 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 | 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 11月20日前 | ||
23 | 积极推进向政府公报报送刊载本级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逐步做到施行前刊登和应登尽登。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扩大政府公报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 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 12月20日前 | ||
(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24 | 按照省级统一部署,做好2021年国务院部门新出台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承接工作,参照省级编制的目录标准,制定基层政府的公开事项目录。 | 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 12月20日前 | |
三、聚焦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 (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25 | 对区政府有关部门已出台的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及时调整完善,增强操作性、实效性。强化对已经制定发布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应用和监督,建立标准目录和网站主动公开内容的直接对应发布,跟踪评价标准目录实施情况。 | 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 10月20日前 |
26 | 加强基层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要在年内完成区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年底前可先行建设政务公开专区,有效传递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府信息查阅、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现场咨询解答等服务,更好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 区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 12月20日前 | ||
四、聚焦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政务公开 | (一)强化培训工作。 | 27 | 要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提升培训效果,使其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稳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 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 12月20日前 |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 28 | 编制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指引,进一步明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流程,提高答复效率。积极引入法律顾问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水平。 | 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 持续推进 | |
29 | 正确适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 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 持续推进 | ||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 | 30 | 对接上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贯彻落实上级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统一案件审理标准,有效解决实践中较为突出的同案不同判的问题。 | 区司法局负责落实 | 持续推进 | |
31 |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 区司法局牵头,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 持续推进 | ||
四、聚焦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政务公开 | (四)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 32 | 做好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在2021年底前出台的教育、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的实施工作。依托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暨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全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集中公开,进一步加强监管,优化公共服务。 | 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 12月20日前 |
33 | 跟踪落实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修订情况,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编制和发布工作水平,推动各级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更多有价值的基础性数据,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功能作用。 | 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 持续推进 | ||
五、聚焦抓保障促落实深化政务公开 | (一)加强工作指导。 | 34 | 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 | 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 12月20日前 |
35 | 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约稿活动,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本系统、本辖区推工作、抓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向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电子刊物报送优秀稿件。 | 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 12月20日前 | ||
(二)强化队伍建设。 | 36 | 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全面依法履职,强化责任担当,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 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 11月20日前 | |
(三)改进工作作风。 | 37 | 在日常指导和评估考核工作中,避免过度要求下级单位提供自查报告、情况说明等材料,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正确对待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持续改进工作,原则上不以行政机关名义领取民间奖励,不选择性参加评估结果对本机关有利的发布会、论坛等相关活动。 | 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 持续推进 | |
38 | 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对本要点提出的涉及本系统、本辖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区政府办公室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做好跟踪督办。 | 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 9月25日前 | ||
39 | 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 | 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 9月25日前 | ||
五、聚焦抓保障促落实深化政务公开 | (四)狠抓任务落实。 | 40 | 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 12月20日前 |
(五)规范考核评估。 | 41 |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考核、评议,避免简单地以第三方评估代替由政府自身开展的考核、评议,严肃整治评估工作中的形式主义苗头问题,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 区政府办公室、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 12月20日前 | |
42 | 开展政务公开年度考评工作,不断完善考核方法,注重过程监测和结果运用,按规定对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突出的区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及先进个人予以表扬。 |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 | 持续推进 |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