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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园区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3-25 11:19:06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梁园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围绕商丘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加强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相关工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战略性基础工程紧抓不放,聚焦市场化、法治化、制度化要求,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做到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实现更多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推动“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不用跑”转变,以“制度优”体现“环境好”,以“硬措施”托底“软实力”。

      (三)深化信用体系建设。积极转发上级部门的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文件43个,均及时向社会公开;全力做好信息记录归集工作,累计向省、市信用信息平台上报“双公示”信用信息记录19904条。

      (四)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根据市级“应进必进”工作原则,应进驻行政服务大厅的单位29个,现已进驻区级大厅单位19个、市级大厅单位3个。强化政务数据资源整合,累计上报各类数据5630万余条,入库5443.43万条。

      (五)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深入推进区、乡权责清单工作,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责调整等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并向社会公示权责清单。进一步优化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深入推进权责清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法定化,清理规范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二是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规范市场准入管理,根据“放管服效”改革和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情况,认真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落地实施等工作。

      (六)全面深化价格改革。一是规范收费行为。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对规定取消、停征的收费项目逐一核对,强化收费行为事中事后监管、收费统计和上报等工作。二是强化价格监测。加强农副产品价格监测、采集、上报工作,重点监测价格变动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应对,确保全区市场价格稳定。

      (七)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上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对全区涉及的执法机构进行摸底、分析研判,锁定机构编制,整合执法职能,科学设置执法机构。现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3个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已挂牌成立,实现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执法力量整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将与市级同步进行。

      (八)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坚持以“双碳”目标为牵引,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一是加强生态修复。落实好沿黄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加快黄河故道沿线区域国土绿化、生态防护林、湿地建设,持续推进国土绿化,推进水林田湖沙综合治理,提升生态碳汇能力。二是深化污染防治。落实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绩效评价考核与问责制度,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确保地表水水质达标率100%。三是推动绿色发展。创新绿色技术,探索科技创新引领绿色发展路径,推动各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绿色建筑、绿色交通,倡导绿色生活。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九)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及时掌握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信息,按照程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印发、报备等工作,做到了应报尽报、及时规范。全年共审核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153次,审核并印制规范性文件17次。

      三、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十)进一步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或对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的,不作出决策;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事先进行风险评估,未经评估或者评估不通过的,不予决策。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各类议题和区长办公会议等以区政府名义印发的会议纪要均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事项合法有效。全年辖区未发生因违法决策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者集体上访事件,未发生因违法或者不当决策被上级机关责令纠正或者撤销的情形,未发生因依据违法决策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情形。

      (十一)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区政府和执法涉法事务较多的政府部门建立和实施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区内聘法律顾问2人,外聘法律顾问中法学专家1人,专业律师44人,律师事务所19家,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涉及区政府法律诉讼97起,充分发挥了政府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

      四、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十二)持续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创新行政指导,不断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认真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创建工作,对已经命名的示范点进行再培育、再提升。全年共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3个,组织举办服务型行政执法培训1期。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十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结合我区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及时对146条现有行政执法权责进行了梳理调整,重新制订并公布了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责体系及行政执法流程图。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全年共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活动13场次。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投诉举报监督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对执法行为进行执法监督。同时,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全年共抽取执法案卷16份,有效推动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十四)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综合监督。一是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加强对政府组成部门的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机制。二是加强对关键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制约,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岗位,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防止权力滥用。三是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加大对重点领域审计力度,实现了审计监督全覆盖。

      (十五)自觉接受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领导干部加强学习党章党规,自觉遵守宪法法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重大决策和事项民主决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自觉接受巡查巡视。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定期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021年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240件。三是自觉接受监察监督。对政府系统违法违纪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全年累计查处案件21起。四是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处理网络舆情事件,推行政务公开办理制度,及时处理市长信箱、区长信箱中的群众诉求,全年累计办理164件。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十六)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一是加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管理,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761条,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2件,办结22件,办结率100%。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建设。按照“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的要求,对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集约化建设,实现了政府网站资源优化融合、平台安全整合、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三是推进政务媒体健康发展。持续做好全区政府系统政务新体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十七)持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全年共受理政府行政诉讼案件97件,主要涉及区大棚改征迁及信息公开工作,重大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3件,已调解3件,办结10件。

      (十八)持续完善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一是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积极开展基层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着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杜绝了民转刑案事件的发生。二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了人民调解中心,基本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全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159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7%。三是充分利用全区政法干警“六百”活动和新时期基层平安建设及“三零”创建活动的开展,把普法宣传入村入户,把一封信、明白纸送到田间地头,为群众解决问题、调处矛盾、讲解政策、普及法律,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助力乡村振兴和平安梁园建设。四是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党政联席会研究信访工作,分析信访形势,研究重点信访案件,全区信访形势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五是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参与每月15日、25日区领导接访日。全年共参与书记、区长接访16次,密集接访两次,现场接待解答法律咨询306人次,现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起。

      (十九)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辖区现有基层司法所16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6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51个;区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251个,专业、行业调解委员会3个,各级各类调委会共有人民调解员575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受理点20个。二是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19件,其中刑事408件,民事11件;法律帮助案件35件,接待法律咨询706人次。三是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全民普法、全民学法守法。持续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单位、进景区活动,广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抓好特定对象的法治宣传,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不断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专业性、有效性,全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九、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二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健全和完善区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按要求制定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区政府常务会议坚持每季度至少学法1次,分别学习了《政府督查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均及时整理形成了会议纪要。

      (二十一)实施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一是树立鲜明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和好干部标准,坚持知事识人,以事择人,切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干部支撑;二是改进年度考核机制。坚持考人与考事相结合,推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类差异化考核,注重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法治能力的考核,进一步发挥年度考核“指挥棒”导向激励作用。

      (二十二)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法治队伍。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全员法治培训,全年共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1期;组织开展执法专题培训等活动13场次;依法行政培训已纳入公务员年度培训计划,举办科级干部和中青年干部培训班1期;参加全市基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示范培训班1期,参训人员5名。

      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

      (二十三)强化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和责任机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意见,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坚强有力。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梁园区2021年度法治政府工作安排》,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科学谋划、统筹协调,一体推进法治梁园、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研究制定了《法治梁园建设规划(2021-2025)》和《梁园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正在起草《梁园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二是加强统筹推进,强化责任落实。区政府主要领导做到“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区政府分管领导抓法治建设工作具体落实,其他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尽职履责,夯实法治梁园建设各项基础。健全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机制。区政府定期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区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第88次常务会议和第97次常务会议分别听取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并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根基,积极开展星级规范化司法所达标创建工作。在巩固已达标的5个乡镇司法所的基础上,重点对7个未达标司法所进行规范化升级改造,均达到三星级标准。

      (二十四)持续强化“121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以河南省依法行政督导平台为载体,强化日常动态督导,将日常督导结果与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的重要作用,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

      (二十五)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研究宣传。一是区委、区政府在安排部署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时将法治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统筹推进。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坚持每季度至少集体学法1次,区委、区政府和区直各单位理论中心组,将学习法律法规作为每月必学的内容之一,形成了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常态化、制度化。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结合“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法治宣传教育。全年共组织各类法治宣传、法治讲座91场次,受教育人数12566人,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和宣传用品10万册(份)。三是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城区打造“法治文化园”、法治宣传一条街和法治小区(社区);在农村文化广场、乡村大舞台和乡村大集,开辟法治文化宣传阵地,通过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戏曲、河南坠子、春联等方式宣传普及宪法和法律知识。四是深入开展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1月29日,在梁园区实验小学联合举办的宪法进校园——我是小小宪法宣传员启动仪式,作为宪法宣传周的内容,被央视新闻联播和焦点访谈以及省市级多家媒体报道。

      (二十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注重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保一切行政行为均在法律法规要求的范围内执行。注重对法治工作队伍的培养,通过学习培训等形式增强法治队伍人员的理论水平,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基础保障上给予充分支持和保障,确保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职责任务相适应。

      2021年,我区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和先进县(市、区)工作好做法好举措,在一些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一是个别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视度不够,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还未完全到位,没有上升到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去认识、去部署、去落实。二是法治政府建设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落实、推进和成效不平衡,部门间不同程度上存在差异。三是法治专业人才缺乏的现象较为普遍,部分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有待持续提升。2022年,我区将聚焦短板弱项,努力克服不足,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一)提高政治站位。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衡量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全面落实党政负责同志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加强培训学习。推动领导干部季度学法活动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测试,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开展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培训,落实服务型行政执法基层提升行动,对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轮训测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员作用,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明察暗访,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途径;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对规范性文件抽查检查力度,对有件不备及备案不及时的,予以通报。

(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扩大示范单位培育的影响力,提高示范创建的积极性;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日常督导,对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约谈,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措施落实。

 

             2022年3月21日


终审:梁园区政务公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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