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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政府关于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李庄公路超限检测站建设工程单独选址项目拟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发布时间:2022-05-05 17:42:0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现将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李庄公路超限检测站建设工程单独选址项目拟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拟征收宗地位于李庄乡潘口南街村委会六组,省道209线以西、省道209线(豫鲁交界-国道310)公路改建工程李庄综合管养服务中心以北。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0.9606公顷。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李庄公路超限检测站建设工程单独选址项目,该宗地拟为交通运输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会同区住房保障中心、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园林绿化局等职能部门以及征收土地所在乡政府、村民委员会,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拆迁单位申请复核。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我区依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区拆迁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村民组所在地予以张贴,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10个工作日内可以向梁园区人民政府提出异议申请,待用地批准后,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2022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终审:梁园区政务公开办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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