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政府关于商丘市2024年度第九批乡镇农用地转用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用地程序,切实增强建设用地保障,现发布商丘市2024年度第九批乡镇农用地转用预公告,内容如下:
一、拟农转用目的
为推动乡村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水平,孙福集乡于楼村、李庄镇毕大庄村、刘口镇南会馆村和观堂镇观堂村、刘楼村5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集体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本次用地申报采取“只转不征”方式,拟农转用地块经市政府批准,土地仍属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拟转用项目、位置、面积
单位:公顷
序号 | 项目名称 | 位置 | 总面积 | 耕地 | 其他草地 |
1 | 商丘市梁园区京州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仓库建设项目 | 孙福集乡于楼村 | 0.3717 | 0.3717 | 0 |
2 | 商丘市梁园区强硕农副产品经营部 | 李庄镇毕大庄村 | 0.1169 | 0.1169 | 0 |
3 | 商丘市梁园区恒兴加油站有限公司乡村综合性服务网点及商贸批发零售站 | 观堂镇观堂村、刘楼村 | 0.1930 | 0 | 0.1930 |
4 | 商丘市梁园区佰军农产品经营部仓储建设项目 | 刘口镇南会馆村 | 0.0394 | 0.0394 | 0 |
合计 | 0.7210 | 0.5280 | 0.1930 |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调查拟农转用地块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属物等。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有异议要求举行听证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梁园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特此公告。
2024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终审:梁园区政务公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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