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政府 关于商丘市2021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现将商丘市2021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拟征收宗地2021-CHD-03-01位于建设街道办事处董井村乔新庄组。具体位置在建设街道办事处董井村乔新庄组以东、建设街道办事处董井村乔新庄组以西、建设街道办事处董井村乔新庄组以南、建设街道办事处董井村乔新庄组以北,面积4.7725公顷。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商丘市2021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宗地2021-CHD-03-01号拟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我区委托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会同区住房保障中心、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园林绿化局等职能部门,以及征收土地所在乡镇、村民委员会,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拆迁单位申请复核。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我区依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区拆迁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民委员会、村民组所在地予以张贴,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30日内可以向梁园区人民政府提出异议申请,待用地批准后,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此件公开发布,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同步发布)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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